留德人員審核部負責將簽證申請轉交給大使館或者領事館的簽證處。為了能及時得到簽證,應該在入學注冊開始日期前至少提前 6 周遞交簽證申請。使領館簽證處收到簽證申請后的處理周期至少為 4 周,某些情況下,處理時間會更長。 通常德國使領館將簽發有效期為 3 或 6 個月的簽證。您必須在入境后即刻到外國人管理局報到,在那里獲得有效的居留許可。
辦理德國簽證所需材料
如沒有另外說明,所遞交的材料一式三份(原件加兩份復印件),即需要遞交兩套相同的材料。每套材料按下列順序排列:
1. 1 份已生成 pdf 文件的 Videx 表格中的最后頁(第 7 頁)的打印件,請登陸:https://videx.diplo.de/, 詳情請 https://www.aps.org.cn/verfahren-und-servicesdeutschland/visum-fur-deutschland
2. 2 份用德文完整填寫并親筆簽名的居留許可申請表及 3 張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護照照片
3. 親筆簽名的旅行護照,并附上護照照片頁的 2 份復印件,護照有效期應超出簽證有效期
3 個月以上。
4. a) 德國高校錄取通知書以及錄取通知書上所要求的語言水平證明,必要時附上德文翻譯
或者
b) 德國語言學校的大學預備語言速成班(每周至少 18 課時)的報名證明和已經交納至少 3 個月學費的收據原件以及之后的大學就讀材料(有條件的大學錄取通知書、外國學生申請大學服務處的通知、 大學開具的申請證明、與大學的有明確就讀意向的聯系信等)
5. 下列任一種居留期間的經濟來源證明:
a) 在德國境內的一家銀行賬戶上存有為期一年至少 8640 歐元,每月可以支取 720歐元的存款證明(即限制提款的賬戶)
b) 符合外國人居留法第 68 條要求的經濟擔保書(申請時距經濟擔保書簽發日期不超過 6 個月)
c) 在德國境內的一家銀行存有為期一年至少 8640 歐元的不可撤回的銀行擔保證明
d) 獲獎學金證明
6. 高等教育或職業教育文憑(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)或在讀/學籍證明或休學證明,并附德文譯文
7. 截至申請遞交前的完整無間隙的表格式德文個人簡歷
8. 德文版的留學理由說明書,詳細敘述留學的原因和留學對將來的職業生涯的影響。
9. 醫療保險證明:自入境德國起至少 90 天有效
10. 此前在德國常住過并持有效長期簽證/居留證或長期簽證/居留證的過期時間不滿 6 個月的:德國戶籍登記機構的注銷戶籍登記證明
11. 留德人員審核部的審核證明/審核證書/傳真,個別情況下可能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以及到簽證處面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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