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條件
申請人投資至少500萬澳幣至澳洲政府指定項目。
1、家庭資產500萬澳幣以上。
2、投資四年。
投資組合要求
1、至少投資50萬到風投/私募基金(VCPE)。
2、至少投資150萬到管理基金或新興企業的上市投資公司
3、剩余資金可投資于包括澳大利亞上市證券,合法企業債或票據,延期年金及房地產在內的合法資產的上市投資公司(房地產投資比例不得超過10%)
隨行申請人
1. 配偶或事實伴侶
2. 子女:18周歲以下,或18-23周歲經濟不獨立子女。
3. 或超過23周歲由于生理,心理缺陷經濟不獨立子女。